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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时间:1月5日

发布日期:2020-12-02 作者: 点击: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共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和表演类7个类别,不同类别考试在组织方式上有所不同,主要为:

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的有:

美术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专业考试及音乐类笔试科目,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

实行“考评分离”的有:

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专业个体测试。其中,音乐类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专业个体测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分散实施,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时间从2021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专业个体测试由省招办集中设点考试,考点设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郑州登封市崇高路8号),考试时间分别从2021年1月5日、1月11日开始分批进行。

实行现场考试、现场评分的有:

表演类专业个体测试,考点设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考试时间从2021年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

各类别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及要求等相关内容如下: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试条件、现场录音录像、全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考试形式及要求是: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Ipad现场抽题,满分为50分,试题不分等级。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听音识谱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识别能力。要求考生能够准确识别双音音高,能够分辨根音和冠音,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乐理基础知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考生可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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