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1-04 作者:考易教育 点击:
录取规则及招考方式
第八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体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我校音乐表演专业限招美声、民族、流行演唱方向考生。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调整招生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十一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四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8-87907888、87953006、87953008
传真:028-87907888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UMC-CHN
学院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SCMCZB
招考专业及方向